省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展览宣传询价公告

来源:宣文部 时间:2023-10-11 11:23:44 阅读:1028

为扩大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影响力,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陕西省残疾人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经省残联党组会研究,拟在会议期间制作“七代会”以来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自强模范、残运会金牌运动员、各直属单位工作展示等桁架展板。现面向社会供应商询价:


  一、项目内容


  第八次代表大会期间,在会场内外制作路牌指引、“七代会”以来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自强模范、残运会金牌运动员、各直属单位工作展示等桁架展板,展示五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营造会议氛围。


  二、展览(展板)相关要求


  (一)按照省残联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对展板所需图片进行梳理。


  (二)展板版面设计应美观大方、排版清晰明确,并具有整体性、协调性和艺术性。


  (三)画面安装需平整、无折横、无散墨、无破损、无异味。


  (四)户外桁架展板安装,应采用双层结构,增加结构强度、厚度、增加配重,防止大风天气,确保安全。


  (五)LED屏及音响设备配备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确保有专人巡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活动期间,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展架制作方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等;


  (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六)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四、询价响应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函,针对项目内容按照《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展览(展板)宣传询价表》(附件)格式逐项进行报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23年7月14日


  地 点: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114办公室


  地 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院内


  联系人:冯 睿  电 话:029-63917932




  附件: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展览(展板)宣传询价表.docx